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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时间:2023-10-11 按照《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为驻邯央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3月在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隶属于国资委直属央企新兴际华集团的核心企业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sz000778)。公司承担铸管股份技术中心职能,具备“冶金行业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建筑和钢铁专业咨询”和“特种设备设计”能力,通过“英国劳氏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3C、CQC”认证,是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有省级球墨铸铁管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设有研究生培养基地与科研交流工作站。 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集铸管产品与装备、节能环保、冶金自动化等高效能技术与装备研发设计制造、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数十年来,公司一直承担着铸管行业科技创新和项目建设的重要职责,以卓有成效的科技研发支撑了铸管工艺与装备、冶金铸造、节能环保、信息自动化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创造积蓄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并形成了专业门类齐全、技术能力卓越的创新团队,建立了高效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截至目前共拥有授权技术专利290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18项。 秉承“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的核心理念,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立足当前,不断寻求技术突破,推广创新成果,引领行业发展,遵循“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创新第一、人才第一、团队第一、发展第一”的工作宗旨,聚焦铸管装备研发升级、聚焦冶金装备引进吸收、聚焦装备自动化智能化、聚焦基地改造工厂设计、聚焦新产业新工艺创新、聚焦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努力发展成为具有较高社会信誉、优质服务质量、雄厚技术实力、行为规范、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研发与咨询公司。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2023届及2024届毕业生
四、引才程序 (一)收取简历。应聘者需在11月5日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简历、各项证件证书(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本次选聘所报岗位指定邮箱(xxgczp@126.com),邮件主题为:“驻邯央企招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不接受社会中介或第三方人员推荐。 (二)面试考核。本环节由人力资源处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选聘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 (四)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邯郸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专栏(网址:https://www.hd.gov.cn/hdzfxxgk/gszbm/auto23699/gzwfdzdgknr/gzwqt/)及本公司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一旦发现提供学历学位虚假信息或有其他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用。由新兴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期限及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引进待遇 1.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政策 按照《关于深入实施“赵都礼贤台聚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规定,符合全职引进的人才,市委、市政府给予: (1)引进的博士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2)本次引进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Ⅰ类卡,享受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公共文化等服务;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45周岁及以下),享受5年内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4)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享受5年内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5)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享受3年内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6)全职引进到企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享受3年内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7)全职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在城镇“零门槛”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2.本公司人才引进待遇 (1)工资面议 (2)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金、安康险等; (3)其他:享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假期及带薪年假、员工宿舍、工作餐、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员工体检、主要节假日慰问,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机会。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
联系人:徐经理、尹经理 咨询电话:0310-5806800、5806877 邮箱:xxgczp@126.com |